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德州分院

2018年6月,按照“政府主导、院校主体、科技支撑、公益服务”的理念,我校与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人民政府签订市校共建“四川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德州分院”协议,标志着我校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走出四川,迈向全国。

一、合作机制

四川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德州分院由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人民政府和四川农业大学共同建设。成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四川农业大学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农业局局长和四川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院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人民政府与四川农业大学依托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德州分院为媒介建立高层信息沟通机制、领导互访机制,定期通报分院发展情况,共同研究确定战略合作项目。

二、合作内容

(一)开展农业科技合作。围绕重点产业和关键技术联合开展科技攻关,探索建立集科研、试验示范、技术推广等为一体的多元化合作模式。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的新成果优先在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进行应用推广,重点做好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配套技术研究、秸秆多级综合利用技术研究、牛羊粪固液分离及饲养蚯蚓腐解粪便还田利用技术的探索、玉-豆-畜种养循环技术示范推广等方面的科技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联合培养科技人才。四川农业大学选派专家、干部以技术培训、干部挂职等方式为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培养各种类型的农业科技人才。同时,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可以选派技术人员到四川农业大学以进修学习的方式联合培养科技人才。

(三)加强农业科技信息交流。四川农业大学利用国内外的影响力及国际合作交流的优势,帮助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建设农业科技信息平台,为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招商引资、农产品营销、农产品检测、农产品监管及农业国内、国际合作提供信息支持。

(四)加强项目合作。围绕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现代农业发展,组织双方科技人员联合申报各级科技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带动产业发展,提高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人民政府设立专项运行经费和专项项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其中,专项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双方各类专项科技合作项目,采取“一事一议一签”的原则,由双方确定相关单位和部门另行签署具体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