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

转发2020年温江区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0-04-21 点击次数:次 作者:


窗体顶端

各位老师:

温江区已公布2020年知识产权资助申报指南,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一)专利授权资助

1.国内专利授权:201911日后(),专利申请和授权地址在成都市温江区的单位或个人,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或港、澳、台地区的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专利;

2.涉外专利授权:201911日后(),通过PCT途径,或事先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保密审查后直接向外国(地区)提交申请而获得外国国家(地区)专利管理部门授权且无权利纠纷的外国发明专利。

资助标准

(一)对获得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分别给予1500/件、500/件资助;对获得美、加、日、韩及欧洲国家职务发明专利30000/件、非职务发明专利8000/件;其他国家职务发明专利15000/件、非职务发明专利4000/件的资助。同一发明创造的涉外专利按申请(授权)的时间顺序最多给予2个国家(地区)涉外专利补助

、申报受理相关要求

(一)专利申请及授权地在温江区。

(二)申请专利资助的单位和个人为该专利的第一专利权人。

(三)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2017)(国家知识产权局第75号令)所列的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获得的专利不予资助。

(三)申报时间为2020330日至430日。

、申报材料清单

(一)专利资助申报材料

1.国内授权专利申报材料

专利清单。

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若该专利为多名申请人,还需提供其他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上述证书原件经核对后退还申请人

2.涉外授权专利申报材料

专利清单。

提交外国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授权专利公告首页、授权证书的复印件及中文译本;通过巴黎公约途径提出的,还需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意见通知书;若该专利为多名专利权人,还需提供其他专利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上述证书原件经核对后退还申请人

、监督管理

(一)申请知识产权资助必须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凭证。同一专利资助事项只能申请一次温江区资助。对重复申请资助、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行为骗取或套取资助资金的,将采取追回资助资金,并将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不再受理其以后的资助申请的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对非正常申请专利等不正当行为不予以资助。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2017)(国家知识产权局第75号令)所列的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获得的专利不予资助。对同一单位或个人提出大量专利名称相同或非核心词汇简单替换组合的专利申请资助,列入观察名录并跟踪专利申报后续进展,待获得授权后再审核通过并列入批次发放;对专利申报后续进展为专利撤回或视撤的,将标记为异常,不予资助。情节严重的,将申请人列入专利资助黑名单,五年内不再受理其资助申请。

、本指南由成都市温江区新经济和科技局负责解释

 

请满足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申报材料交至:成都校区一教619

联系人:罗艳秋  028-86291686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2020421

附件 1:  专利清单

  • 附件【专利清单.xlsx】已下载

 

上一篇:转发《雨城区——四川农业大学区校合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和2019年度区校合作项目验收结题的通知》

下一篇: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成都市第二批科技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