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川南分院地处泸州泸县,由四川农业大学与泸县人民政府共同发起成立。川南分院秉持县校合作理念,为支持泸县乡村振兴发展,为在校大学生提供政府部门实习机会,现统计泸县各单位的实习岗位需求,并向四川农业大学在校学生发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习岗位
实习岗位设在泸县各部门单位,包括审计局、供销社、经济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水务局、农林局等,具体详情见附件1。
二、实习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
(二)身体健康,作风扎实,吃苦耐劳,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奉献精神。
(三)为四川农业大学在校应届毕业生。
(四)符合实习岗位管理、专业技术要求。
三、实习期限
实习期限不少于3个月,具体时间与实习部门协商,如表现优异者且符合相关政策条件,可于毕业后优先录取。
四、实习待遇
每个月提供生活补助1500元/人,工作日包吃,住宿问题自行解决。住宿如有问题可与川南分院联系。
五、考核管理
用人单位负责对实习生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川南分院负责对实习生进行综合管理和考核。
六、报名程序
(一)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学生请提供个人简历、成绩单和相关获奖证书照片,压缩打包后,发到邮箱3087084419@qq.com ,邮件主题为“泸县实习+部门单位+姓名”。
(二)根据报名情况,遴选出一批实习生。用人单位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明确职责、任务、补助等相关内容。
(三)报名截至日期:2019年2月15日。
(四)联系人:李祖菊 ,联系电话:13419186300,电子邮箱:3087084419@qq.com。
四川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川南分院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