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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关于天府新区“揭榜挂帅”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时间: 2022-02-22 点击次数:次 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以下简称“乡振院”)将围绕天府新区绿色粮油产业、乡村特色产业、“五新”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理论研究与实践共4个版块开展科学研究和推动成果转化,创新驱动引领天府新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现发布“揭榜挂帅”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附件1),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类别

绿色粮油产业、乡村特色产业、“五新”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理论研究与实践4个版块,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牵头单位为四川农业大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专业合作社、高校及其他事业单位可以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申报,合作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每个项目负责人仅限主持申报1个项目。

2.须符合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3.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严禁夸大不实,弄虚作假。

4. 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及项目组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5.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类别重复申报,已立项的任何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6.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公开的内容,涉及内容应不涉密。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填报

项目负责人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填写《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附件2),申报书所要求的附件材料中,“承诺书页(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如有联合申报单位,还需在此页加盖联合申报单位公章。

(二)材料报送

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纸质版(双面打印,简装)一式两份送至四川农业大学成都校区1教619,电子档扫描为PDF发送至乡振院邮箱(sctfxqxzy@163.com)。

(三)报送时间

2022年3月7日18:00前。

联 系 人: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项目管理部

黄剑波028-86293077

电子邮箱:sctfxqxzy@163.com

附件:1.《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揭榜挂帅”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

2.《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揭榜挂帅”项目(第一批)申报书》

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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