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根据《社会服务支持计划》(校发[2022]47号)文件(附件1),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到校经费年度按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计;
(二)申请个人或团队需填写《社会服务支持计划申请表》(附件2),请务必认真阅读填写说明;
(三)请各中层单位做好项目遴选推荐、申请材料审核工作,严格按《审核推荐汇总表》(附件3)要求填写意见,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材料报送
(一)各申请团队或个人将签字后的《申请表》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和电子版报所在单位;
(二)各中层单位于2022年11月15日前,统一将《申请表》和《审核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报乡村振兴学院(雅安校区请交综合楼531室,成都校区请交1教619室,都江堰校区请交综合楼5212),《申请表》电子版汇总后同《审核推荐汇总表》一起发送至 nfykfzx@163.com 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电话
社会服务科:黄剑波028-86293077,17761238020;
技术转移科:卢晓琳028-86291686, 17380419950;
办公室:邹华围028-86291363,15008311657。
附件:
乡村振兴学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