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以下简称“乡振院”)将围绕四川天府新区农业技术、城乡规划与生态环境治理2个领域开展科学研究与科技成果转化,创新驱动四川天府新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现发布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第二批“揭榜挂帅”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农业技术、城乡规划与生态环境治理,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牵头单位为四川农业大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专业合作社、高校及其他事业单位可以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申报,合作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每个项目负责人仅限主持申报1个项目。
2.须符合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3.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严禁夸大不实,弄虚作假。
4.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及项目组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5.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类别重复申报,已立项的任何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6.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公开的内容,涉及内容应不涉密。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填报
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填写《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附件2),项目申报书所要求的附件材料中,“诚信承诺书(申报单位)页”由申报单位签章、“诚信承诺书(项目负责人)页”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如有联合申报单位,还需加盖联合申报单位公章。
(二)材料报送
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纸质版(双面打印,简装)一式两份送至四川农业大学成都校区1教607,电子档扫描为PDF发送至乡振院邮箱(sctfxqxzy@163.com)。
(三)报送时间
2024年9月19日18:00前。
联 系 人: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项目管理部
敬世民 13088100308
电子邮箱:sctfxqxzy@163.com
附件:1.《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第二批“揭榜挂帅”项目申报指南》
2.《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
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