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

关于征集四川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时间: 2026-10-09 点击次数:次 作者:


各院(所、室):

根据四川省高校科技发展中心《关于征集四川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专家库成员的通知》要求,为健全全省教育系统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智力支撑体系,现组织开展我校专家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校征集专家人选,经学校审核后统一报送。专家库分为五类:

(一)核心技术类。包括人工智能、新材料、核医疗、生物制造、第六代移动通信、量子科技、航空航天、光电技术等领域。

(二)工程化转化类。包括中试放大、工艺优化、设备集成、质量体系建设、工程化能力建设等。

(三)市场运营类。包括需求挖掘与匹配、商业化路径设计与实施、资本对接与生态构建等。

(四)政策法规类。包括科技创新基础法、知识产权法、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科技金融与资本市场法等。

(五)投融资类。包括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投融资、科技创业投资、科技信贷与担保、资本市场上市与并购、投融资方案设计与风险评估等。

二、专家职责

(一)接受教育厅领导,由四川省高校科技发展中心组织开展政策咨询、技术咨询、项目咨询等工作,研究提出指导意见、评估意见和政策建议等;

(二)为成果转化项目提供技术指导,包括技术可行性论证、工艺优化、工程化验证、技术难题攻克等;

(三)指导成果转化项目的市场调研与分析,提供市场趋势判断、目标客户定位、商业模式设计等建议;

(四)解读国家及地方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指导聘请方合理运用政策资源,申报相关项目或补贴;

(五)参与成果转化项目的投融资方案论证,提供风险评估建议,协助对接投融资资源;

(六)参与成果转化相关的会议研讨、方案评审、技术培训等活动,出具专业意见;

(七)保守聘请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核心信息,不得擅自泄露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三、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德才兼备,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爱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事业;

2.我校在职人员,并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3.健康状况良好,能够胜任专家工作;

4.无违法违纪、不良学术或职业记录;

5.熟悉相关专业领域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及技术标准,热心科技成果转化事业。

(二)专业条件

1.核心技术类专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相关领域拥有5年以上技术研发经历,主导或核心参与过至少1项成功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2.工程化转化类专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拥有5年以上工程化技术转化经验,主导或核心参与过至少1项工程化转化落地项目;

3.市场运营类专家:具有相关行业5年以上从业经验,熟悉行业动态、市场趋势、品牌推广和渠道建设,独立主导过至少1项市场运营项目;

4.政策法规类专家:具有5年以上科技创新、知识产权领域法律服务从业经验,具备政策解读、合规审查及法律风险研判能力,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者优先;

5.投融资类专家:具有金融机构、投资机构相关从业经历,参与过至少1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投融资运作,具备专业的风险评估、投融资规划、资本对接能力。

主持或参与过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或承担过相关领域研究项目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四、申报要求

采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的方式。申报人填写《专家报名表》(见附件1,学校意见仅需本人签字),所在院(所、室)须对报名表真实性负责,并填写《汇总表》(见附件2,需加盖单位公章)。请各单位严格把关,确保推荐材料真实规范。

五、时间安排

请各院(所、室)于2026年10月16日(星期四)18:00前,将加盖公章的《专家报名表》《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及word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晋超

联系电话:13378384415

电子邮箱:395176680@qq.com


乡村振兴学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2026年10月8日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关于征集“科创天府·智汇蓉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