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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10月成都市专利资助相关办理事宜的通知

时间: 2017-09-21 点击次数:次 作者:管理员


各位老师:

现将2017年10月成都市专利资助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与注意事项

(1)该资助申报分为:专利授权资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涉外专利)与专利申请资助(发明专利、涉外专利)。

(2)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提交专利申请并获得专利授权,且应分别在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审或专利获得授权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PCT申请国际阶段资助、国外专利申请资助或获得外国国家(地区)授权专利资助应在PCT申请国际检索报告邮寄之日、国外专利受理之日或专利授权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3)已在国内其他地区享受同类性质专利资助的同一专利,不再给予资助。已享受温江区专利资助的同一专利不再给予资助!

2、申报材料

(1)中国专利的资助:

发明专利申请阶段的资助需提交: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审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特别注意:请一定提供原件,扫描件、电子版、没有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受理”均不可)。

获得授权专利的资助需提交:专利证书原件及第一页复印件、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特别注意:请一定提供原件,扫描件、电子版、没有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受理”均不可)。

(2)向外国国家(地区)申请专利的资助,应提交与国内专利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合同复印件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同时提交:

通过PCT途径提出的,提交PCT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PCT申请请求书、国际检索报告以及缴纳规定费用的缴费凭证;

通过巴黎公约途径提出的,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意见通知书,外国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相关缴费凭证及中文译本。

3、申报时间

2017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农发院集中收集材料、汇总上报。

请满足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申报材料交至:成都校区1-809。

联系人:卢晓琳    028-86291363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2017年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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