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成都市温江区
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院(所):
根据新修订颁布的《成都市温江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温府发〔2017〕21号)和《成都市温江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温府办发〔2017〕5号)的规定,为做好2017年度成都市温江区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推动本区科学技术进步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本区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及通过科学技术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工商注册、税收解缴、统计关系等在温江区内的企业;在温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等)及个人。
二、申报条件
(一)科技杰出贡献奖。候选者应当是长期从事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工作,活跃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的科技工作者。
(二)成果转化推进奖。候选者应是组织实施科技成果引进、转化和产业化中做出突出贡献,推动区内产业技术创新,实现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以及在温高校和科研院所从事成果转化工作的相关机构。
(三)科技进步奖。候选者应当是在科学技术研究、实施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方面,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经过推广应用,创造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单位或个人。
(四)专利奖。候选者应当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原创性强,技术水平高,且实施后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单位或个人。
(五)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励配套奖(以下简称配套奖)。候选项目应当是在本区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获得国家、省级科学技术奖励,以及经区科技局推荐上报获得市级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
三、奖励额度
科技杰出贡献奖奖金数额为50万元。
成果转化推进奖奖金数额为20万元。
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10万元、8万元、5万元。
专利奖奖金数额为5万元。
配套奖按上级实际到位奖励资金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同一项目,先后获得区、市、省、国家级科学技术奖的,按累计总金额不超过50万元进行奖励。
四、申报要求
(一)科技杰出贡献奖
1.在应用基础研究中做出重大科学原创发现,在科学技术前沿领域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研究取得了重大成果,带动了本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的突破性发展,对推动本区科学技术进步及社会发展做出了特别重大的贡献;
2.候选人在科技活动中,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取得重大技术发明,并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产业化,带动该领域技术的跨越式发展,促进了产业结构的变革,在本区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二)成果转化推进奖
1.引进实施国内外行业关键核心技术,推动区内产业技术创新,实现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制定有促进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建立有促进成果转化的工作机构和创新制度,所组织推进转化的科技成果在本区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了重大的技术创新,在本区及其它地区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应用。
(三)科技进步奖
1.技术创新性突出。在技术上有重要的创新,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进行自主创新,形成了产业的主导技术;或者应用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装备和改造,增加传统产业的技术含量;或者技术难度较大,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技术难点问题。
2.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项目及技术成熟可靠,经过一年以上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在本区产生了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
3.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项目实施后,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和产品的更新换代,提高了行业的技术水平、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对行业的整体发展具有推动作用。
(四)专利奖
1.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
2.专利权属稳定,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被控侵权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撤销专利权的请求及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的专利;
3.专利权人应是在本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单位及有本区行政区域内正式户口的个人(包括持有本区居住证的非本区居民);
4.申报时应以一项专利为申报内容,不得以某一系统、某一设备组合起来申报。
(五)配套奖
在本区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获得国家、省级科学技术奖励,以及经区科技局推荐上报并获得市级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
五、申报材料
(一)科技杰出贡献奖
1.《成都市温江区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推荐书》;
2.科技成果评价证明(如成果鉴定证书、成果评价报告、评审验收证书、专利等知识产权授权证书、行业准入等第三方评价证明);
3.应用佐证材料;
4.其他有关材料。
(二)成果转化推进奖
1.《成都市温江区科技成果转化组织推进奖推荐书》;
2.成果转化实施工作总结报告;
3.技术转让合同及费用支付凭证复印件;
4.成果转化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材料;
5.需要佐证的其他材料。
(三)科技进步奖
1.《成都市温江区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
2.科技成果评价证明(如成果评价报告、成果鉴定证书、评审验收证书、专利等知识产权授权证书、行业准入证明等第三方评价证明)及科技成果登记证明;
3.成果转化、应用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佐证材料;
4.其他有关材料(查新报告、研制报告等)。
(四)专利奖
1.《成都市温江区专利奖推荐书》;
2.专利证书及专利公告文件;
3.奖励申报当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登记薄副本;
4.该项专利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材料;
5.专利权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单位为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登记证等);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如行业准入证明、实用新型专利还应提供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评价报告等。
(五)配套奖
1. 成都市温江区专利奖推荐书》;
2.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励获奖文件、证书等;
3.获奖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单位为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登记证等);
4.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励获奖资金发放证明(银行进账单等)。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按顺序装订(不需另加封面)。证明材料或复印件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申报程序及时限
(一)申报者应填写由区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制作的统一格式的推荐书(见附件2),提供必要的证明或评价材料,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请于2017年6月26日18: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温江校区1-809;或雅安校区综合楼531(电话:0835-2883119)。申报电子版以“申报奖项+姓名”命名,发送至892635083@qq.com,由农发院统一上报。
(三)联系人:卢晓琳 028-86291363
附件1:成都市温江区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成都市温江区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附件2:成都市温江区2017年科学技术奖相关申报表
附件3:成都市温江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附件4:成都市温江区科学技术奖励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