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四川省科技厅,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荐和专家评议,确定我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等95家机构为第五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此次四川省还有5家单位确定为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别是:四川西部医药技术转移中心、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天河中西医科技保育有限公司、四川省科技交流中心、成都技术转移(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工作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展技术市场,健全技术转移机制,完善全国技术转移体系布局,推进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技术转移机构服务能力与水平而采取的促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