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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人民政府—四川农业大学县校合作“揭榜挂帅”项目(第一批)申报通知

时间: 2023-03-08 点击次数:次 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四川农业大学乡村振兴学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将围绕南江县黄羊养殖技术攻关、南江金银花研发和林农产业品牌培育3个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和推动成果转化,创新驱动引领南江县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发布《南江县人民政府—四川农业大学县校合作“揭榜挂帅”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附件1),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领域

南江黄羊养殖技术攻关、南江金银花研发和林农产业品牌培育3个研究领域,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牵头单位为四川农业大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专业合作社、高校及其他事业单位可以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申报,合作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每个项目负责人仅限主持申报1个项目。

(二)须符合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三)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严禁夸大不实,弄虚作假。

(四)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及项目组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五)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类别重复申报,已立项的任何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六)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公开的内容,涉及内容应不涉密。

三、申报步骤

(一)项目填报

项目负责人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填写《南江县人民政府—四川农业大学县校合作“揭榜挂帅”项目(第一批)申报书》,申报书所要求的附件材料中,“承诺书页(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如有联合申报单位,还需在此页加盖联合申报单位公章。

(二)材料报送

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纸质版(双面打印,简装)一式两份送至四川农业大学成都校区1教619,电子档扫描为PDF发送至邮箱(nfykfzx@163.com)。

(三)报送时间

2023年3月20日18:00前。

联系人:乡村振兴学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社会服务科

蒋攀028-86293231,黄剑波028-86293077

电子邮箱:nfykfzx@163.com

四、评选程序

(一)专家评选:视任务要求建立专家评审委员会,从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预期成效等方面,就“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确定课题“挂帅人”。

(二)报备签约:遴选结论报备南江县人民政府和四川农业大学领导小组后,乡村振兴学院与项目负责人沟通确认后,签订《南江县人民政府—四川农业大学县校合作“揭榜挂帅”项目(第一批)任务书》。

五、解释权

本通知解释权归乡村振兴学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附件:1.《南江县人民政府—四川农业大学县校合作“揭榜挂帅”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

      2.《南江县人民政府—四川农业大学县校合作“揭榜挂帅”项目(第一批)申报书》

乡村振兴学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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