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所)(室):
根据《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激励办法》(川办发﹝2019﹞58号)(以下简称《办法》),拟组织开展2023年度四川专利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推荐
请各院(所)室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认真组织本单位的申报推荐,根据《办法》规定认真填写《四川专利奖申报书》(附件1)及相关证明等附件材料,以及汇总表(附件2)。
二、参评要求
(一)申报条件
凡四川省行政辖区内在申报日以前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有效专利,符合《办法》申报条件及规定的专利权人和企事业单位,可参加四川专利奖评选。
有下列以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四川专利奖。
1.失效专利或者被宣告无效的专利;
2.专利权属存在争议的;
3.已获得往届四川专利奖和2022年度四川专利奖评审结果名单公示的(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官网于2023年6月28日公示);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适合给予激励的。
(二)申报、推荐方式及程序
1.申报、推荐方式。四川专利奖项目申报采用专利奖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网上填报账号密码获取请联系朱老师(电话:18283558244;QQ:378979707;电子邮箱:378979707@qq.com);
2.申报材料。严格按照《办法》和本通知要求,登录专利奖申报管理系统进入专利奖申报界面,按要求填报申报资料,并提交有关附件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
3.申报程序。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在线上提交申报材料。由推荐单位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线上审查合格后,向省知识产权中心推荐。参评单位待系统显示推荐单位确认推荐后,在专利奖申报管理系统下载并打印《四川专利奖申报书》(含附件)1份,并装订成册(带水印版本),盖章后将材料统一报送至成都校区1教619(乡村振兴学院办公室)。
线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逾期申报入口关闭,不再受理。
4.专利奖申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zlj.cipnet.cn/
(三)其他要求
1.一个专利实施项目只接受一家参评单位进行申报。参评专利由专利权人自主实施的,参评单位为专利权人;参评专利专利权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的,由其中一个专利权人作为参评单位申报,并附所有专利权人协商一致的书面协议;参评专利由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实施单位和专利权人商定其中一家作为参评单位申报,并附协商一致的书面协议。
2.参评单位在申报参评专利时,应一项专利填写一份《四川专利奖申报书》。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
3.参评单位应对填写的材料认真审核和负责,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准确无误。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请于2023年8月29日前将《四川专利奖申报书》(含附件)1份,装订成册(带水印版本),盖章后统一报送至成都校区1教619(乡村振兴学院办公室),《四川专利奖申报书》(含附件)和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378979707@qq.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朱轶锋;电话18283558244;QQ:378979707;电子邮件:378979707@qq.com)
《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激励办法》下载地址:http://scipspc.sc.gov.cn/dtyw/tzgg/201910/t20191025_21918.html
乡村振兴学院
2023年8月9日
附件下载:附件1.四川专利奖申报书.doc
附件2.四川专利奖参评专利汇总表.doc
附件3.附件证明材料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