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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4年社会服务先进个人的通知

时间: 2024-06-04 点击次数:次 作者:


各中层单位:

根据《教职工荣誉体系实施办法》(校发〔2022〕7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启动2024年社会服务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程序

个人申请,中层单位推荐,乡村振兴学院初评推荐,学校审核确定表彰人选。

每个中层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2名。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优良,无违法违纪情况。

2、社会服务成效显著或横向项目到校经费突出。

3、在同等条件下,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或国家级媒体报道,中组部科技特派团成员、四川省科技下乡万里行活动服务团专家、科技部“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和服务学校社会服务重要区域、重点任务人员优先推荐。

三、表彰奖励

评选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发文予以表彰奖励。

四、材料提交

中层单位6月15日下午4点前将《2024年社会服务先进个人推荐表》(Excel可编辑版和签字盖章扫描版)报至成都校区1-619。

联系人:罗艳秋,联系电话:028-86291363,邮箱: 510458827@qq.com

附件:2024年社会服务先进个人推荐表.xlsx

乡村振兴学院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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